1、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应当清洁、卫生。
2、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空调送风质量、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和防噪音污染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3、公共场所使用的用品用具及一次性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使用前应洗净消毒、按卫生要求保管,一次性用品严禁重复使用。清洗、消毒、储存用品、用具的专用设施应当分类设置,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健康无害。
4、公共场所饮水和各种洗浴水、泳池水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公共场所中的高层建筑供水设施应当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
5、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时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服。
6、公共场所吸烟室、卫生间及浴室须设置独立的排气系统,不得与其它排气系统相通。
7、公共场所中使用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应当对人体健康无害,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方可使用。